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
(豫政〔2006〕8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一)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是建设创新型河南的关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自主创新跨越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河南,是省委、省政府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企业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只有大力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大幅度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才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建设创新型河南和中原崛起的宏伟目标。
(二)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企业研发中心泛指建在企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及其他研究开发机构。现代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企业研发中心是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主要平台,也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关键环节。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必须建立和完善研发中心,大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近年来,我省一批企业通过建设研发中心,提高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表现出明显的竞争优势。但总体上看,企业研发中心建设仍然是个薄弱环节。企业创新能力不强,核心竞争力弱,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只有大力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大幅度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才能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使我省企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三)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施自主创新跨越发展战略,把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放在建设创新型河南的突出位置。以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为重点,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建立和发展研发中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研发投入的主体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以及在国内乃至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推进产学研实现多种形式的有效结合,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符合科技和经济发展规律的技术创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