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
9.对外贸易出口总额;
10.外商实际投资;
11.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按计划完成情况;
12.国内旅客人数增长率,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率,旅客投诉率控制,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13.城镇化率。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1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16.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17.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人数;
18.城镇登记失业率;
19.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20.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21.完成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人数,其中,解决温饱人数。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2.人口出生率;
2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
24.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2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
26.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27.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28.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粘土砖瓦窑厂治理任务。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29.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0.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31.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32.严格控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批数,降低重访率,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
33.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4.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