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订原则。一是目标内容设置要言简意赅,严格控制目标数量。二是能量化的要尽可能量化;无法量化的,也尽可能提出形象进度和完成时限要求。三是业务相近的单位,目标设置要尽可能统一规范,增加可比性。四是中央驻豫单位的目标要体现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的要求,应包括体现对河南支持的“贡献目标”、内部工作及业务指标和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目标。五是各商业银行目标应包括新增贷款、新增存款、不良贷款率、落实各项内控规定等内容。
3.方法步骤。省直单位的目标协调制定工作由省政府目标办统一组织,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目标由省政府办公厅协调有关单位制定统一的目标体系,年终单独考核。各单位拟定的2007年度责任目标,请于2007年1月底前报省政府;2月底前,由省政府办公厅分口把关后,报分管副省长审定。
(三)其他承担第三产业经营发展目标的责任单位目标制订
各单位(见附件3)参照今年经营发展目标完成情况,拟定本单位2007年度经营发展目标,2007年1月底前报省政府;2月底前,由省政府办公厅分口把关后,报分管副省长审定。
(四)目标下达执行。2007年度责任目标统一由省政府发文下达执行。
附件:1.2007年度省辖市目标管理体系
2.2007年度省直目标管理参加单位
3.其他承担第三产业经营发展目标的责任单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
2007年度省辖市目标管理体系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以市人代会通过的为准);
2.非公有制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3.三次产业结构;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率;
5.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率;
6.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一般预算收入,以市人代会通过的计划数为准);
其中,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率;
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率;
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率。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