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豫政〔2006〕8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河南的战略部署,加强城市社区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区安全和谐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1.加强社区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大局。加强城市社区安全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平安河南的重要内容,事关3000多万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社区安全和谐发展,事关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十一五”时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并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河南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加强社区安全是应对城市安全严峻形势的迫切要求。城市社区经营单位集中,商贸服务活跃,人财物集聚度大、流动性强、成份复杂,事故灾害发生频率高、蔓延快、危害大。随着经济社会特别是商贸仓储、餐饮服务和物流业的迅猛发展,城市用电安全、防火安全、燃气安全、交通安全等问题日益突出,重特大事故易发、多发,城市社区安全呈现高风险状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

  二、加强城市社区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3.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紧密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河南大局,坚持服务与监管并举、规范与提高并重,完善社区安全管理网络,加强社区安全宣传教育,推进社区安全综合治理,全面强化社区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努力促进社区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基本原则。按照“政府指导推动、部门服务监管、基层单位自治、居民群众自律、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社区安全纳入平安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构建居民自防自治、社区群防群治、部门联防联治、相关单位协防协治的工作网络,发挥社区自治主体和居民自律主体作用,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