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办字〔2006〕57号)
各市、县委,各市、县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今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总量同比下降,但死亡人数上升,部分行业和领域的重特大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冬季历来是各类事故的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陕西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目前存在的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之一,作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作风,狠抓措施落实,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统一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和基础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监管监察,着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
(一)继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切实做好资源整合和关闭矿井安全监管工作。各煤炭企业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的瓦斯治理方针,认真抓好“一通三防”方面的灾害治理工程,坚决禁止年终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示范项目,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认真抓好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把超前防范、治理重大隐患作为安全管理的中心任务,监督煤矿企业全面落实职工安全培训、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等制度。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力度,坚决关闭非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加强公告关闭矿井和国办发〔2006〕82号文件明确的16种关闭类型矿井的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审批把关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加大非煤矿山开采秩序整顿力度,进一步完善尾矿库隐患治理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尾矿库要停产整顿,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确保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