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特种设备检验(测)能力建设
落实《国务院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建成国家A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机构、14个地州(市)锅检所(锅特检所)建成国家B或C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能够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覆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各领域,在特种设备设计、生产、安装、使用、改造、维修、人员培训和咨询等方面全方位提供技术服务。
5.产品质量检验(测)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加快产品质量检验(测)能力建设。自治区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重点开展“六大支柱产业体系”的产品、名牌产品和生产领域中重点监控产品的检验,检验能力提升到3000个产品及参数以上;地州(市)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提升到500-1000个产品及参数,满足当地主导、优势或特色产品质量检验(测)需求;县(市)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提升到100个产品及参数以上,满足当地主要产品质量检验(测)需求。
6.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
根据《
计量法》和国务院《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的要求,结合新疆实际,完成行政区域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的构架研究与建设。新建20-25项最高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填补急需的计量检测空白;新建400项以上的其它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提高地、州(市)、县行政区域内计量检测能力;对已建809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实时进行技术改造,满足国家技术规范更新后的要求。项目完成后,全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数达到1200项以上,可开展“十大计量”的500种以上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工作,全疆年检定/校准计量器具数达到130万台(件)以上,计量技术水平基本实现与新疆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
7.标准化体系建设
根据《
标准化法》和《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发展规划(2005-2010年)》,满足技术发展、市场变化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新制定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等地方标准1800项(其中:农业和农产品标准1500项;工业、环保、节能节水、食品安全和旅游服务业标准300项),发挥标准化对经济建设的技术基础作用和规范社会的管理作用。
8.节水器材产品等10个国家质检中心建设
新建节水器材、矿产品、珠宝玉石、毛绒、亚麻、煤炭、压力管道、低温罐箱、起重机械和气体监测产品等10个国家级质检中心,满足新疆地域特色产品、节水器材、安全环保和特种设备等质量的检验与监督需求。
9.信息化建设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金质工程”项目规划,推进电子政务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建设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心网站、地州(市)行政机构局域网和县行政机构局域网,实现质量技术监督各项业务在网上实时、高效和便捷办公,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化服务的整体水平。
10.行政执法保障能力建设
全面落实“从源头抓质量、不断提高质监工作有效性,全面推进从基层抓落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要求,解决基层单位无执法办公用房、无执法特种车辆及应配备的执法装备等问题,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提供基本硬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