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建设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建设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建办〔2006〕70号)


各市州、县(市)房地局(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工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相关政策的紧急通知》(吉政办明电〔2006〕71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吉建办〔2006〕33号)以及“全国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省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起草了《吉林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吉林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吉林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关于成立吉林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吉林省建设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六年九月一日

  附件1:
吉林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整顿规范全省房地产交易秩序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房地产市场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各项要求,坚持深化改革和加强法治并举、整顿规范和健康发展并重,严格市场准入和项目审批,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相关法规,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