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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九)加强公众和舆论监督
  各级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
  新闻媒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深化改革的新进展、新经验。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及时揭露和曝光,对重大事故的查处情况及时予以公布,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法定义务,为安全宣传教育提供公益性服务。
  (十)加强省际合作,开展国际交流
  积极发展与国内各省(区、市)、国际组织及民间的安全科研机构、院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合作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国内外安全生产科技合作与交流。
  五、规划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
  在政府主导和市场推进下,下大力气解决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以重点安全工程(项目)的实施带动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全面落实,实现规划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装备配置建设工程
  我区安全监管机构均于2002年后陆续成立,现有114个监管机构,批准编制698个,其中行政编制499个,事业编制199个,目前实有615名安全监管人员。
  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目标是:地、州、市级监管机构不少于20人,县级安监部门10人,乡镇设安全生产专职人员2-3人。成立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总队,地州市级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县级执法大队。各类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专职人员3-5人。
  据此测算,全区15个地、州、市,98个县(市、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994个乡镇(办事处)约需安全监管人员4000人左右,人员缺口比较大,手段严重不足。全区所有地县安监部门都负有矿山安全监管职责,但基本上无适用的交通工具,绝大部分安监部门没有现场取证、个体防护、检测仪器等装备。“十一五”期间必须改善现有安全监管机构(包括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的技术监管装备及办公经费严重不足的状况,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监管人员,配备监管装备,满足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
  (二)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工程
  1.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素质。每年全区确定培养80名监管人员(包括煤矿安全监管人员),选择安全、化工、矿山、机电等工程类专业,进行专升本的学历提升,到2010年,争取全区安全监管人员本科以上学历达50%左右;与相关安全工程专业的大专院校合作,或参加二级以上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安全专业业务培训,全区每年培训人员不少于200名,实行全脱产,课时不少于两个月。
  2.加大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力度,满足自治区安全生产需要,鼓励相关院校继续办好现有的大专层次安全专业教育,优化专业结构,争取设立安全专业本科教育。推进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相关专业实行“双证教育”(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
  3.建立健全安全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制定自治区安全技术专业初、中、高级职称系列的评定政策,增设安全工程技术职称系列,选拔、评审安全专业技术人才,以满足自治区经济快速发展对多种类、多层次安全技术人才的迫切需要。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制度。
  4.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国内外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通过与国内先进省市、发达国家、国际组织和国外民间团体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吸收国内外安全生产先进的经验与成果,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及安全专业人才的业务素质、团结协作和求真创新精神的培养,全面提高全区安全领域各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
  5.加大培养煤炭专业技术人才力度,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生源报考煤炭专业。
  (三)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及评价工程
  1.重大危险源普查及评价。建成全区重大危险源区域分布及分级的动态数据库。
  2.重、特大事故隐患普查及评价。建立全区重、特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并提出整改建议。
  3.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普查摸底工作。对列入国家安全许可证发放范围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及危险化学品销售、运输、包装容器物生产、废弃物处置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相关数据库。
  4.对全社会的各层次的人员安全素质及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素质进行抽样调查分析。
  5.对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素质、检测检验的手段现状摸底普查。
  6.对企业安全设施及社会公用设施中的安全设施的欠账情况进行普查分析。
  7.企业从业人员职业危害普查工作。对全区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场所进行普查、分级、登记。
  (四)煤矿灾害治理重点工程
  1.高瓦斯矿井瓦斯灾害治理示范工程。推进瓦斯治理工程,选择瓦斯问题比较突出、技术力量比较强的部分高瓦斯矿井,建立完善的瓦斯抽放系统,从瓦斯抽放与利用、监测监控、通风方法、开拓开采等方面进行瓦斯综合治理示范。
  2.煤矿水害治理示范工程。我区煤矿水害以火烧区水和老空积水为主。选择水害问题比较突出的部分矿区(井),对水害进行综合治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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