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林业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结果,综合分析林业生物灾害发生的气候、环境和传播扩散蔓延的可能性,由省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级别,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保密外,及时向社会发布,并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4.1.1 级别的确定
IV级(严重性和紧急性一般):本土常发性或突发性有害生物集中在2个以上市州、5个以上县市区、20个以上乡镇暴发或者一个县市区发生10万亩以上;本土危险性的有害生物或已入侵的外来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率1%以上、5%以下。
Ⅲ级(严重性和紧急性较重):本土常发性或突发性有害生物集中在3个以上市州、10个以上县市区、40个以上乡镇暴发或者一个市州发生面积50万亩以上;本土危险性的有害生物或已入侵的外来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率5%以上、10%以下。
Ⅱ级(严重性和紧急性严重):本土常发性或突发性有害生物集中在4个以上市州、20个以上县市区、60个以上乡镇暴发;本土危险性的有害生物或已入侵的外来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率15%以上、20%以下;专家组评估认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事件。
Ⅰ级(严重性和紧急性特别严重):本土常发性或突发性有害生物集中在7个以上市州、40个以上县市区、100个以上乡镇暴发;本土危险性的有害生物或已入侵的外来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率20%以上。外来有害生物或国家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我省境内首次发现,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对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林业外来有害生物;专家组评估认为可能暴发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事件。
4.1.2 预案启动
4.1.2.1 一般林业生物灾害(Ⅳ级):Ⅳ级林业生物灾害发生后,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组织机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组织防治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应急组织机构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应急准备。
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关注灾害的发生发展动态,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和反馈。
4.1.2.2 较大林业生物灾害(Ⅲ级):Ⅲ级林业生物灾害发生后,发生地市州人民政府应急组织机构要立即启动预案,负责组织防治工作。省指挥部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应急防治的准备工作。
省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关注灾害的发生发展动态,根据灾情的实际情况,向市州应急组织机构提出防治建议,同时向省指挥部报告。
4.1.2.3 重大林业生物灾害(Ⅱ级):Ⅱ级林业生物灾害发生后,省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报告省指挥部,经省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