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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1.3.1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在防治策略上以林业生物灾害的监测和预防为重点,在防治措施上以无公害防治措施为重点,实施营林、生物、化学和物理等综合治理措施。
  1.3.2 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的原则。根据生物灾害发生危害的特点,抓住有利机会,采取科学方法,快速、有效地控制灾害扩散蔓延,达到生物灾害可持续控制。
  1.3.3 坚持分级联动,各司其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全省各级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检疫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在防治生物灾害的职能和协同作用,积极开展联防联治。
  1.3.4 坚持属地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原则。在省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原则。省人民政府是防治特别重大(Ⅰ级)和重大(Ⅱ级)林业生物灾害的主体,市州人民政府是防治较大(Ⅲ级)林业生物灾害的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是防治一般(Ⅳ级)林业生物灾害的主体。现场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
  1.4 编制依据
  1.4.1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湖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1.4.2 相关文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国家处置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5 现状
  本省丰富的植物资源和适宜的气候条件为林业有害生物的生长繁殖提供了条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省林业生物灾害的危害呈现两大趋势,一是本土常发性有害生物松毛虫、竹蝗、萧氏松茎象、杨树病虫害等危害加重;二是入侵的林业外来有害生物危害严重。从90年代初到现在,仅10年时间,就有松材线虫病、毛竹枯梢病、松针褐斑病、湿地松粉蚧、猕猴桃溃疡病等外来有害生物在局部地区给林业生产、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特别是松材线虫病不仅在发生区造成了毁灭性危害,而且对全省森林、旅游和国土生态安全构成巨大威胁。据预测,今后几年全省生物灾害的发生将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外来生物的危害将进一步加重。导致我省林业生物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近几年高温多湿的气候适宜于有害生物发生蔓延;二是随着我省与国内外贸易经济等各种活动频繁交流,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威胁机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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