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是省政府网站的基本功能,也是当前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重点。各市州、各部门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确保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公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1、着眼于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发布日常政务信息。及时更新本市州、本部门概况概览、机构设置、领导简介等栏目信息,及时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各类重要政务信息,方便省政府网站采集和链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实施情况,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人事任免,召开或举办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重要会议,要确保省政府网站与各市州、各部门网站同时发布。注意发布适合国外受众需要和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务信息,加强对外宣传,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2、立足于突出政务特色,主动报送专题专栏信息。围绕广大公众关注的省政府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积极配合做好省政府网站热点专题的约稿任务。同时,围绕公众关注的本市州、本部门重点工作,积极推荐专题选题。要密切跟踪涉及法规规章、重大政策在本市州、本部门的实施情况,主动报送权威性解读稿件,为省政府网站法规规章专栏提供服务。要定期在本市州、本部门网站推出政务信息专栏,并为省政府网站提供链接。
3、着力于提高信息质量,提升信息发布水平。按照政务信息分类标准、发布程序,及时发布最新信息,增强信息的时效性。整合内部信息和服务资源,注重增加原创性政务信息发布数量。密切关注影响全局和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做好宣传引导和解疑释惑工作,增强信息的针对性。加强内容保障工作机构与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信息准确。
(二)加强内容审核管理。建立日常政务信息和专题专栏政务信息的审核发布机制,落实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内容质量。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省政府网站建设规划、网络运行、应用管理和安全保障。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本单位向省政府网站提供有关信息并负责审核把关,负责本单位通过省政府网站提供公共服务的督促检查。
(三)丰富网站信息来源。省政府网站内容的主要来源是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政府及其网站。同时,要广泛采集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部门网站,省内各主要媒体及其网站,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各省市区、中央各部委网站的信息。要采用各种方式,建立各市州、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报送信息机制和平台;充分发挥省政府在互联网和政务专网上建立的政府电子邮局作用,方便办公人员信息交换和信息报送反馈,理顺信息报送渠道。要开发推广网站信息采编系统,建立网上采集功能,形成省政府网站和各有关网站在栏目和内容上的有机集成。要进一步扩大网站链接并形成有机整体,发挥省政府网站作为全省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的作用,方便用户准确快速定位信息和服务。要逐步开展栏目部门承建和栏目合作共建工作,不断丰富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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