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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农村抗旱救灾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农村抗旱救灾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6]1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2006年10月16日,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今年农村抗旱救灾问题。现将《市政府农村抗旱救灾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市政府农村抗旱救灾工作会议纪要

  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全市农村抗旱救灾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稳定,2006年10月16日上午,副市长潘卫平同志召集市民政局、水利局、农牧局、劳动局、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专题研究今年农村抗旱救灾问题。会议听取了各部门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全市农村抗旱救灾工作。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今年是近几年来全市农村受灾最严重的一年,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一系列困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主要领导同志高度关注,多次过问,作出批示。在省上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各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减灾增收措施,使灾区生产稳步发展,群众情绪比较稳定,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这与市县区民政、农牧、水利、扶贫、财政、劳动等部门扎实的工作密不可分。会议就下一步全市农村抗旱救灾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1、高度重视农村抗旱救灾工作。从全市情况来看,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灾区群众困难大,救助任务重,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困难程度会进一步加剧。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主动担负起责任,从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高度关注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救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必须定期研究农村救灾工作,有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为了确保不出现因工作疏漏而发生意外情况,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核实灾情,掌握实际情况和动态。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分阶段做出具体安排,提出下一步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救灾工作情况市上要掌握到村,县区要掌握到户,乡镇要掌握到人,尤其是群众口粮和吃水问题,市民政、水利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帮助县区做好工作。同时,各部门和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继续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支持。
  2、全力以赴确保灾区群众口粮不出问题。市民政局要再次核实情况,于11月上旬提出具体意见;市财政局要再筹措一部分资金,用于灾区群众口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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