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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集2007年度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集2007年度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6]1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需广泛征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现将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重点,主要是加强对我市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规范、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保障、劳动和就业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社会救济和社会救助机制的健全、安全生产的监督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二、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调查研究,提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在提出计划项目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遵循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地提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
  三、各单位对提出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要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截止日期为2006年11月30日。文件中要载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的标题、主要内容、制定依据及制定必要性、起草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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