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能源矿产勘查。重点加强塔里木、准噶尔和吐哈三大含油气盆地勘查,同时兼顾伊犁、焉耆、三塘湖等其它有油气资源前景的中小盆地勘查,切实增加石油天然气可采储量。围绕建设大型煤电煤化工基地,加快准东、准南、吐哈、伊犁和库拜等五大煤炭资源富集区勘查,兼顾南疆缺煤地区和阿勒泰地区的煤炭勘查。加强以可地浸砂岩铀矿为主的铀矿资源勘查,尽快探明一批新的矿产地。积极开展煤层气、油页岩等非常规能源资源的研究评价和勘查工作。探索和推进煤层气和煤炭、铀矿和煤炭的综合评价和勘查工作。
(四)加强重要金属、非金属矿产勘查。以国内急需、自治区具有优势的重要矿产资源为目标,按照主攻天山、深化阿尔泰山、开拓昆仑山和阿尔金山的总体布局,坚持区划、区调、物化探、勘查、科研(信息)五统一的原则,科学部署地质勘查工作,加强综合找矿,实施矿产资源保障工程。重点加强铁、铜、铅、锌、锰、铬、镍、钨、锡、金、钾盐、钠硝石等矿产勘查,兼顾稀有金属、银、锑、汞、石棉、红柱石、蛭石、膨润土、特色建材等矿产勘查。加大对重要物化探异常的查证力度,对新发现有价值的点、带、区加快开展资源潜力评价,对重要矿床加快详查、勘探,提高资源储量级别,尽快形成一批重要的矿产资源基地。
(五)做好矿山地质工作。按照理论指导、技术优先、探边摸底、外围拓展的方针,搞好矿山地质工作,延长现有矿山服务年限。开展全区主要固体矿山资源潜力调查,全面摸清现有主要固体矿山保有资源服务年限和危机程度。以成矿条件好、有资源潜力的矿山为重点,加强补充勘探,推进深部和外围找矿工作。开展共生伴生矿产和尾矿的综合评价、勘查和利用。做好矿山关闭和复垦阶段的地质工作。
(六)通过系统地质勘查工作,力争到2010年新增探明石油地质资源储量10亿吨、天然气地质资源储量5170亿立方米,预获石油地质资源储量9亿吨、天然气地质资源储量6210亿立方米;新增煤炭资源量300亿吨,煤层气资源量1680亿立方米;新增铜资源量500万吨、铁资源量3亿吨、铅锌资源量400万吨、镍资源量20万吨、钨资源量30万吨、锡资源量25万吨、锑资源量30万吨、金资源量50吨等。
三、加强基础地质调查,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增强地质工作服务功能
(七)在重要经济区域、重点成矿区带、重大地质问题地区,按照多目标、多学科、多技术的要求,系统开展区域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和遥感地质等调查,重点加强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及配套的区域化探和物探工作。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在东天山等重要成矿区带实现全面覆盖,其它地区选择成矿有利地段部署。“十一五”期间,1∶5万区调完成10万平方千米,1∶25万区调完成5万平方千米,1∶20万区域重力完成4万平方千米,1∶20万区域化探完成11万平方千米。加快西天山和西昆仑山重要成矿区带1∶2.5-5万航空物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