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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因此,上海的建筑节能工作作为促进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务不仅十分迫切,而且任重道远。

  三、“十一五”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本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教兴市主战略,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贯彻《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为抓手,实现本市建筑节能推进工作与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相结合,与促进城市能源安全相结合,与“世博”项目的高标准建设相结合;通过加强行政监管、推进技术进步、完善标准规范、注重市场引导、强化舆论监督,实现全社会增强建筑节能共识,全领域推进建筑节能目标,全方位落实建筑节能措施,确保本市建筑节能分解任务目标顺利实现。

  四、“十一五”推进目标

  “十一五”期间,在巩固“十五”成果基础上,坚持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工作创新,实现本市建筑节能15%的分解任务目标,为实现全市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左右的目标作贡献。重点抓好建筑物增量节能控制和存量节能挖潜。新建公共建筑全面实现50%的节能目标,新建居住建筑从节能50%加快过渡到节能65%的目标水平;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以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以结合“旧小区平改坡综合改造”为突破口,以政府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为垂范,以运用市场化节能改造机制为手段,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存量挖潜。继续完善标准规范和技术支撑体系,通过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示范,引导建筑节能发展方向。

  (一)新建民用建筑

  1、公共建筑

  以政府投资新建办公建筑为重点,以世博园区建设为示范,加大对本市办公、商业和旅游等6大类公共建筑全面执行50%节能标准的监管力度。形成适应上海气候特点的公共建筑节能技术体系,完善标准规范和管理模式,重点提高设备系统的用能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

  2、居住建筑

  城镇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国家节能50%的标准要求,通过有效的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手段,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居住建筑节能技术体系和管理模式。积极引导农村新建住宅采用节能新技术,拓展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范围。“十一五”后期,在科研与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指标体系,提高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水平达到65%的目标,并逐步将建筑节能管理覆盖到其他新建居住建筑,推动建筑节能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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