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报送2006年度主要工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紧急通知
(渝经运行〔2006〕6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经委(经贸委、计经委),各控股(集团)公司,各市级大型企业:
2006年,我市工业树立全面协调科学发展观,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步伐,改革和发展又跃上一个新台阶,预计全年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3200亿元,增长27%;实现工业增加值850亿元,增长20%;实现利润总额135亿元,增长20%,主要工业经济指标能完成全年目标。
2006年,是“十一五”计划的开局年,事关重大,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促进全市工业在新的一年里保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拟对2006年度区县(市)经委(经贸委、计经委),控股(集团)公司,市级以上企业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嘉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市领导一切工作都要往前移的要求,以及全市工业经济工作会议的需要,请各区县(市)经委(经贸委、计经委),控股(集团)公司及市级以上企业,在2006年12月31日前将“2006年度主要工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附表一)报送到市经委经济运行局,财务指标可采用统计快报数。
二、考核指标范围按照“关于印发2006年重庆市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纲要的通知”(渝经运行〔2006〕2号)执行。即涪陵、万州、黔江三个区为规模以上企业区域数(块块数),其它区县(市)为规模以上企业区县(市)属数(条条数)。公司(集团)年内企业组织结构发生变化,今年仍按原口径考核。
三、各单位按优秀工作者、先进工作者两个档次各推荐一名同志(附表二),区县(市)经委(经贸委、计经委)限定在本区县(市)经委(经贸委、计经委)内,并连同“2006年度主要工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一并上报。由于时间紧迫,可先期推荐上报优秀工作者与先进工作者名单以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产品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四项考核指标。
四、统计数据必须真实,不出假数。我委最终将依据市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进行评价考核,以保证评价考核工作的公正性。请各区县(市)经委(经贸委、计经委)及早与当地统计局作好协调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