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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湖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3.结合工作实践培训。各地区、相关部门、行业和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对重要和特殊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才,采取业务进修、特殊培养、学术交流、实践锻炼、技术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4.开展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卫星传输、广播电视等现代化远程教育手段,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5.自学。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的不同需要,采取自选、自修等方式进行个性化的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行业特点和不同类型人才的实际需要,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五、保障措施
  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是加快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教兴鄂、人才强省战略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行业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知识更新工程”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组织保障。
  1.省人事厅:负责制订“知识更新工程”总体方案及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审定公修课科目和专业课科目指南、培训大纲;统筹规划和领导各项活动的开展并进行监督检查;举办具有示范性的继续教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组建专家指导委员会;不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就“知识更新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政策、重点项目进行研究。
  2.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受省人事厅委托,研究发布公修课科目指南,制订公修课培训大纲,组织编写制作培训教材和课件;负责与相关行业协会、施教机构的沟通联络工作;承担专家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和统计工作;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及考核工作。
  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事局:会同本级继续教育协会,负责制订本地区“知识更新工程”实施细则;承担“知识更新工程”的各项继续教育活动;负责公修课继续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对本地区相关领域的继续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健全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搭建服务平台,整合社会各类继续教育资源,在本地区举办具有示范性的继续教育活动。
  4.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单位:负责研究制订本行业领域“知识更新工程”的具体实施细则,制订专业科目的科目指南、培训大纲,组织编写本行业领域的专业教材和课件,并负责各类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
  现代农业领域的“知识更新工程”由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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