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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湖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湖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6〕9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人事厅制订的《湖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湖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6〕3号)、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3号)和《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211号)精神,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省人事厅决定实施湖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下简称“知识更新工程”)。为此,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按照实施科教兴鄂和人才强省战略的要求,以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等领域的中高级人才培训为重点,以提升能力和更新知识为主要目的,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在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创新继续教育施教模式和管理方式,开展大规模的更新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的原则。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任务,统筹规划,分类实施,通过抓重点行业领域的中高级人才培训,带动整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继续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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