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
从2006年开始到2010年,经过5年努力,形成关爱女孩的浓厚氛围,在全省基本建立起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普遍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两非”和溺弃女婴等现象明显减少,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
到2015年,经过10年努力,社会性别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观念深入人心,形成比较全面的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更趋完善,基本消除“两非”和溺弃女婴等现象,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
三、行动措施
(一)深入开展生育文明创建活动。把生育文明创建活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关爱女孩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发挥舆论导向和科普教育的作用,营造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良好舆论氛围,逐步消除对女孩、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偏见和歧视妇女的社会观念,为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媒体要定期刊发、播发有关文章和公益广告;在机场、车站、码头、集市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公益宣传画、标语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组织开展咨询、培训、知识竞赛、演讲、座谈、文化娱乐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活动,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免费发放到群众手中。把生育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大力开展以“新农村、新农民、新家庭、新风尚”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生育文明建设和县、乡、村“三级联创”活动,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采取综合措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各地要按照《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普遍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依法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对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经费投入,重点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在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时,对计划生育女儿户实行倾斜、照顾;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实现就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多种形式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