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6〕8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人口计生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妇联《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四日
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行动计划
(省人口计生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
省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妇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05〕59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我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工作的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统筹解决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计划生育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严格执行《
湖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省政府令第218号),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大力推进以观念文明、行为文明、科技文明、制度文明、管理文明、服务文明为主要内容的生育文明创建活动和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建立完善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逐步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为构建和谐湖北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