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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教育局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主要职责:面对重大突发事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制定处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及时上报相关信息,检查并督促所辖学校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协调有关方面的力量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2.3 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

  结合本校实际,成立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与落实本校内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预案,制订本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主要职责: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相关预案;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及时上报本学校的相关信息;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重大突发事件的防控与应急措施;开展对学校师生的相关教育,具体实施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

  2.4 相关部门

  根据各自职责,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参与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或启动各自的部门应急预案。

3 预警

  3.1 预警分级

  根据可能发生的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将我市学校重大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三级、二级和一级,并分别用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1.1 三级(黄色)适用于危害程度较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较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突发事件。

  3.1.2 二级(橙色)适用于危害程度很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突发事件。

  3.1.3 一级(红色)适用于危害程度特别严重,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特别严重或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重大突发事件。

  3.2 预警发布

  各级各类学校领导或信息报告员一旦发现有重大突发事件或者征兆,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部门报告事件信息。信息收集与预警组对报警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及时分析,科学预测,向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预警建议。领导小组举行紧急会议确定预警等级和范围后,以市教育局的名义向需要预警的各级各类学校与幼儿园、师生或家长进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预警信息发布以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网络群发、电视播放、电台广播、报纸刊登等渠道进行,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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