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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教育局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8)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向有关部门作出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关注、掌握事件处理的全过程,与宣传部门共同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10)写出事件处理的全过程,做好事后评估工作;

  (11)处理事故现场其他事宜并完成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1.3 宣传报道组

  宣传报道组成员以组宣处为主要成员,处长为组长。

  (1)宣传报道组接到指令后,启动部门预案,协助事故单位的宣传部门展开宣传报道工作;

  (2)对整个事件进行全过程的追踪报道;

  (3)关注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和社会、师生对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处置等的议论;

  (4)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对新闻单位的接待联系工作;

  (5)做好对宣传报道的总结工作,报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1.4 信息收集与预警组

  信息收集与预警组成员由高校办、基教处和职成教处等处室为成员,分别负责相应学校的信息收集和预警,并由各处处长担任相应的组长。

  (1)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排摸(一月一排摸),并把掌握的信息及时报领导小组;

  (2)以教育行政部门的名义向各级各类学校的师生进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

  (3)事发后,关注事态发展,及时掌握重大突发事件的动向;

  (4)关注事件主要人物的动向;

  (5)搜集其他相关的信息;

  (6)及时与事故单位沟通。

  2.1.5 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以办公室和计划财务处为主要成员,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

  (1)根据对事件的预测,做好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各类物资储备工作;

  (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编制预算,每年应把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所需的资金按一定的比例列入财务预算,并以基金的形式予以结存;

  (3)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专项预案,对物资进行调度,包括对人员撤离和紧急避难所的调度工作;

  (4)事件平息后,要求事发单位向市教育行政部门作出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财务运作报告;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2 下级教育行政部门

  结合本地实际,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与落实本辖区内学校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预案,制订本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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