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市教育系统应对学校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最高决策领导机构,负责指挥处置学校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类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1.1 宁波市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宁波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宁波市教育局分管领导
牵头处室: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员:市教育局各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1)领导和组织学校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出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事项;做好对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督促、检查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
(4)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听取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的报告,分析、判断和研究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果断地作出决定,采取有效措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向事故责任单位发出处置指令。
(5)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理的信息。
(6)督促各地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7)负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应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信息收集与预警组、后勤保障组。
2.1.2 综合协调组
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以事故发生的主管业务处室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
(1)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预案,展开工作;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的动向,负责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态发展情况并提供给领导小组;
(3)协同事故单位做好对上级主管部门及参与抢救单位的接待工作;
(4)指导事故单位做好对当事者家属的接待工作,特别是做好对伤亡者家属的安抚接待工作;
(5)根据事故现场的信息,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迅速到指定位置接受任务,展开工作;
(6)负责领导小组研究重大突发事件紧急会议的召集和记录,督促有关事件的落实;
(7)在搞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在接报事故发生的两小时内向省、市有关部门报送信息,信息内容要求准确、及时,并随时报告事态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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