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省水利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鄂政发〔2006〕4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5年入秋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思路、新机制,不断创新建管体制,抓住水利建设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全面开展了以水毁修复、堤防加固、水库整险、饮水安全、泵站改造、堰塘整治、渠道疏挖、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等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圆满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涌现出了一批真抓实干、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宜都市人民政府等11个单位“2006年度全省水利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省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抢抓机遇,强化措施,创新机制,迅速掀起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潮,为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