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城中村”整体搬迁改造
到2010年完成18个“城中村”改造工作,其中包括小店区的亲贤村、杨家堡村、北张村、王村、大王村;迎泽区的郝庄村和东太堡村;杏花岭区的享堂村、剪子湾村;尖草坪区的西流村和新村;万柏林区的后北屯村、阎家沟村、彭村;晋源区的义井村;高新区的殷家堡和小马村;经济区的南畔。依托集中供热可取缔土小锅炉近16600台。
4、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和改造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增加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在2006-2010五年间,实现天然气替代居民生活、公福用户、采暖锅炉、及汽车等各种燃料;完成30000户沼气示范户建设工程;太阳能推广和利用重点在太阳能热水器和太阳能照明上,逐步发展太阳能空调等节能新设备;大力发展、推广应用“洁净煤技术”逐步建立一套适合我市发展的洁净煤技术系列工程,重点开发循环流化床系列产品应用与推广、选煤技术、型煤加工技术、先进的燃烧器及高效脱硫除尘双重治理技术,进一步减少原煤的直接消耗量和污染物排放量。
(三)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改善道路交通条件,保证行车顺畅,减少机动车怠速状态下的尾气排放。推行公交优先,鼓励发展燃气车等绿色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制定并实施限摩、禁摩政策。从源头依法控制,新车销售要实行备案制度,并加强对全市燃油市场和加油站车用油品的质量监督和抽查检测,改善油品质量,同时积极推广、试行汽车清洁燃料替代,率先对公交车、出租车开展燃用乙醇、天然气等清洁燃料改造,“十一五”期间将建立4个机动车尾气简易工况法检测线,进一步强化机动车尾气监测工作。合理引导私人汽车的发展,防止机动车数量无序增长。加强年检工作,强化不达标车辆依法治理,即强制实行限期治理,治理后经复检达标,补发合格证。严格执行机动车到期报废制度,并制定摩托车提前报废的鼓励政策。利用新闻媒体向广大市民大力宣传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完善机动车尾气污染举报奖励制度,增强市民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
(四)扬尘控制措施
以道路、散装物料运输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为重点,对市区扬尘实施规范化管理。着力抓好城市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城乡结合地区的各种垃圾和物料封闭堆放、煤堆密闭储存的问题。暂时不能实行全封闭存放的小型料堆必须采用“绿色覆盖”等固尘措施,无法实现完全密闭存放的大型料堆必须降低堆放高度并建设抑尘防风网或挡尘抑尘板。同时以城市周边重点企业道路扬尘控制为重点,开展对一电、太化、煤气化、西山、狮头水泥、二电、太钢、东山煤矿等企业厂区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建设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矿总公司官地矿至一电厂地下运煤通道工程,提高煤炭运输的效率和扬尘控制能力。以此为示范,推广煤炭的全封闭储运,有效控制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污染。全面开展煤(焦)发运站的规范化整治工作。在2005年试点的基础上,对现有的51个煤(焦)发运站市经委、市环保局、太原铁路局联合作好关停、调整、合并和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对保留下来的必须完善环境保护手续,限期治理。同时制定煤炭发运站储煤场环境管理办法,规定煤炭发运站储煤场的防尘措施,加强对储煤场环境的监督管理。运煤车辆必须从规划的输煤线路进行运输。要求运煤车辆全部为大型的全封闭的专用车辆。
四、水环境保护规划方案
(一)汾河水库水污染物控制方案
为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除请国家和省加大对黄河万家寨水库和汾河水库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外,必须加大对汾河水库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立汾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有计划地进行移民搬迁,退耕还林,涵养水源;提高对娄烦县城市污水的处理水平,娄烦县城污水处理厂要达标并回用,全面整治汾河水库及其上游7.4公里导流明渠河道和沿岸环境,彻底清除涧河娄烦县城段生活垃圾,全部实施卫生填埋;进一步清理整顿娄烦县直接或间接排入汾河水库的工业污染源,不得新建向汾河水库直接或者间接排污的建设项目,逐步搬迁或关闭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确保娄烦县直接或间接排入汾河水库工业污染源闭路循环。同时,加大对汾河水库汾河干流、岚河和涧河来水的水质监管力度,加强与山西省引黄工程管理局及汾河水库上游地区--即忻州市和吕梁市的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汾河流域环境监测网络的作用,力争实施跨地区的污染综合治理,建设汾河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监控水库水质,确保水库水质不被污染。
(二)水库出口-汾河二库水污染物控制方案
由于汾河水库截流,每年除放水期外,汾河二库来水主要为古交市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基本没有自然径流汇入。为确保汾河二库水质,在“十一五”期间古交市应在继续巩固2005年企业达标排放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对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古交市区内现有炉峪口矿污水处理厂、镇城底矿污水处理厂、西山矿务局煤炭气化公司生活污水厂和西山矿务局古交给排水公司中心污水厂要加强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并使矿井水复用率由现在的79.92%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