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并政发〔2006〕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业经太原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率先科学发展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对于太原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绿色转型、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十一五”规划纲要,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在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时,要贯彻落实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政策措施,并结合各级各部门实际情况,编制和组织实施好重点专项规划、行业规划以及县(市、区)规划,搞好与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