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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结合城市发展,旧城改造以及新区开发,引导和鼓励国内外企业参与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商业网点布局规划选择业态设置网点,有效规避商业经营风险。紧紧围绕提升城市品位,丰富居民生活,优化老社区商业结构布局,完善新社区商业服务功能,重点引进国内外著名专业店、专卖店、折扣店、24小时便利店等新型业态,引进不同国家和地区风味餐饮,改造提升老旧商业街区。发展循环经济,实施“三绿工程”,开展“争创绿色饭店”活动,转变流通服务业增长方式。遵循“压缩总量、整合资源、强化功能、规范管理”原则,完善批发交易市场设施,推进市场组织、管理和营销方式创新。重点按照《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和《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GB/T19220-2003)标准改造现有市场。
  (二)加快建设发展农村商品流通网络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农村市场建设与农业生产、农民消费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工程,推动农村商品流通发展。支持各类大型连锁企业和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加快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有效整合基层商业、供销、粮食系统及个体经营网点资源,按照商务部《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标准,向农村延伸发展连锁农家店,2006年完成对清徐、阳曲、古交三县(市)200家“农改超”工作的试点,力争到2010年年底,农村连锁超市覆盖市内全部乡镇和80%的行政村。鼓励农资企业开展配送、加工、技术服务以及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完善农资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建立统一高效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发展以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和农产品生鲜连锁超市为代表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方式。重点培植1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支持其开展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在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或便利店,设立地产品专柜或专区,扩大农产品超市经营。逐步建立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基础,集生活消费品、农资销售、农副产品收购为一体,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农村流通网络体系。
  (三)着力推进流通现代化建设步伐
  大力发展连锁经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9号)精神,促进连锁经营企业加快规模化扩张,推动连锁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纵深发展。在经营方式上,促进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直营连锁、稳妥发展特许连锁;在经营区域方面,由我市向全省乃至省外延伸,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在经营业态(业种)上由超市、大卖场、便利店、餐饮、医药、音像制品向汽车销售、书报刊销售、服务维修和日用品专卖等延伸。建立特许经营监督管理制度,支持实力强、信用好的特许经营品牌发展壮大。“十一五”期间重点围绕“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主题,加快实施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在认真总结太航社区、漪汾苑社区创建为国家级社区示范商业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按照《全国社区商业建设与服务体系标准》,全面推开社区商业创建达标工作,形成辐射带动效应。鼓励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运用连锁方式,到社区设立各类便民利民网点,现有社区网点加盟连锁。采取措施解决低收入群体洗浴问题。逐步形成门类齐全、贴近百姓、消费安全、方便实惠的社区服务网络。到2010年,便利店、餐饮店、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覆盖全市城区400个社区,4县(市)覆盖80%以上的社区,平均5个左右社区建设一个大众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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