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步骤
1.2006年,基本建成涵盖全省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约14万户企业、40万个体工商户以及60万企业高管人员的信用体系。实现“信用山西”建设领导组19个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委、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地税局、物价局、环保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省法制办、国税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太原海关、人行太原中心支行)中的部分委、厅、局的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布,形成企业身份信息、良好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建立企业黑名单。一是建立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网络平台,将散落在行政执法、司法及银行等各个部门的信用信息归集、整合、披露,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这是实施企业信用监管和开展信用评价的基础条件。二是健全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信用监管机制。各职能部门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对企业实行有区别政策的分类监管,惩恶扬善,使其一时失信,终身悔恨,一地失信,社会不容。三是引导企业加强信用自律,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主动申报信用信息,维护信用形象,提高企业的社会信用度。四是按照信息公开化、运作市场化、服务专业化的原则,发挥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开展信用评价、查询活动,使企业信用成为其进行经营活动的无形资产和基本依据。
2.2007年,完善企业信用体系。扩大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范围,使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的政府部门达到2/ 3。从重点群体和重点领域入手,逐步建立以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披露及个人隐私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个人信用系统。选择特许行业从业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国家公职人员、执业资格人员、在校大学生等为特定对象,着重做好以从业经历、信贷消费、不良记录等为内容的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和个人信用评价。加强信用道德教育,增强信用意识,使诚信守约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为和价值取向,形成“以诚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
3.2008年,继续扩大和完善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体系。扩大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范围,实现所有政府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互联互通和共享,为全社会提供信用服务。开始启动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政府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公布。
4.2009-2010年,巩固、完善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主体信用,规范信用市场,完善社会信用服务和信用管理机制,使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规范化、制度化,形成有序、长效的市场和社会管理机制。
(二)建设措施
1.大力弘扬信用文化,积极培育信用道德。山西历史上有“久著信义”的称誉。“售货无诀窍,信誉第一条”,“宁叫赔折腰,不让客吃亏”,“秤平、斗满、尺满足”,以讲信誉著称的晋商比比皆是。明清时期晋商崛起,以诚信闯市场创伟业,称雄商界五百年。大力弘扬我省晋商信用文化的传统美德,结合贯彻落实《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对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者、城乡居民、在校学生等各个层面的信用道德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弘扬晋商文化,培育信用理念。加大“信用山西”建设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信息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信用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和监督,表彰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为荣、违约失信为耻的道德风尚。以信用建设为主题,举办理论与实践研讨;分行业、分地区开展信用知识培训、信用知识竞赛等形式的信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为推进“信用山西”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