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6〕7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为了建立健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山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信用山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制订本规划。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
(一)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加快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降低经济成本,提高经济效率;有利于扩大社会信用交易、提高经济信用化水平;有利于增强经济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扩大对外开放的迫切需要。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社会信用体系,对于优化经济环境、增强国内外投资者信心,扩大招商引资,推动我省企业走向国际国内市场,促进全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诚信是社会合作、社会团结和社会和谐的基础。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无信为忧的社会氛围,以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促进构建和谐社会。
(二)增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紧迫感
2003年,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做出了建设“信用山西”的战略决策,提出“经过3到5年的努力,力争建成我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达到从根本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发展环境的目的”。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高起点起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服务”的原则,进行了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建成了省、市两级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中心,基本建成了“信用山西”网站。积极开展诚信、道德教育,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制假售假、合同欺诈、商标侵权、虚假广告、走私贩私、偷逃骗税、恶意逃废债务等违法行为和失信违约行为均得到了遏制,全社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但是,目前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有待增强,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有待完善,信用数据缺乏有效整合和利用,信用市场发育滞后等等。这些问题是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又一突出矛盾,必须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