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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的复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的复函
(闽发改社会〔2006〕1023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批复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中心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教大[2006]31号)及附件悉。为完善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配套设施,根据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总体规划布局要求,经研究,同意在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内建设中心医院项目。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中心医院。
  二、建设单位:福建中医学院。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133亩,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其中:门诊楼13400平方米、住院部28320平方米、医技部20264平方米、后勤保障系统7360平方米、行政系统4304平方米、院内生活635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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