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06〕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太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太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实现进入国家园林城市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实现我市进入国家园林城市目标。
二、2006年主要任务
(一)三项绿化基本指标
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净增一个百分点;绿地率净增一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净增0.5平方米。
(二)绿化基本任务
新增公共绿地103公顷;新增单位附属绿地20公顷;新增居住区绿地20公顷;创建“园林化单位”39个(园林化标兵单位7个,园林化单位12个,园林绿化先进单位20个);义务植树100万株。
(三)九项重点工程
1.完成汾河太原城市段治理美化二期工程,使汾河公园向南延伸3.4公里,向北延伸2.4公里,新增绿化面积300公顷。由市建管委负责组织实施。
2.启动城西水系二期工程,结合旧城改造,从北大街到迎泽街进行必要拆迁,全线贯通城西水系,通船通路,增加文化内涵,扩大规划面积,形成城市园林水体新景观。由市园林水系管理处组织实施。
3.完成西北环高速路沿线15个互通和7个高速出口绿化任务,以种植乔木为主,林相变化,进行片植。15个互通绿化工作由交通厅下属太原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新增绿化面积97公顷。7个高速出口绿化工作由市园林局组织实施,各区配合,新增绿化面积61.59公顷。
4.完成滨河西路胜利桥至北排洪沟50米规划风景林带延伸工程,新增绿化面积7.25公顷;完成滨河东路亲贤西街至南中环50米规划风景林带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13.8公顷。以种植乔灌木为主,体现美化和防护功能。由滨河公园负责组织实施。
5.完善公园门类,将晋源苗圃改建为植物园。由晋源苗圃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