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并政发〔2006〕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市发改委、市地震局关于《太原市“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太原市“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
(市发改委、市地震局)
“十一五”期间,是太原市实现在全省率先发展,建设服务全省、影响全国、吸引世界的新太原的重要时期。科学制定并实施“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是未来严峻的地震灾害形势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本规划是指导太原市防震减灾快速、协调发展以及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并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规划。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及依据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改革、完善各种机制,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本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
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山西省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和《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实施期为2006-2020年,重点规划2006年-2010年防震减灾的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二、形势与要求
(一)太原的地震环境和“十五”防震减灾回顾
太原地震基本烈度8度,是全国省会中设防标准最高的城市之一。太原盆地地处我国大陆地区地震灾害多、灾情重的山西地震带中部,是山西地震带以至华北地震活动频度最高的地区。太原市位于盆地北部,是太原盆地两个地震活动密集地段之一,辖区内地质结构复杂,断层、断裂纵横交错,构造运动活跃。有文字记载以来,我市发生过有破坏性的地震23次,其中破坏烈度在6度以上的达13次之多,且易受周边地区地震波及造成严重震害。活断层科考探测的最新成果发现,太原市古地震震级大,震源浅,破坏严重。 “十五”期间,我市大力推进防震减灾“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全市已形成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防震减灾领导指挥系统;防震减灾工作逐步形成《
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格局;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旧城改造的进行,城市和重大工程设施抗震设防能力有所提高;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先后编制和修订了地震应急预案,地震事件发生后,能在政府统一指挥下,各部门密切配合,实施有效应急处置,维护社会稳定;防震减灾宣传工作进入社区,逐步深入人心;地震监测预报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以市地震观测站为中心的地下水动态、震前电磁波观测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