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巩固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成果,大力推进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使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98%以上,创造条件使其他各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使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能够进入普通中、高等学校学习。
(三)就业和社会保障。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全面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稳定发展有效益的社会福利企业,提倡、鼓励和大力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扶助农村残疾人参加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加大残疾人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力度,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通过各种形式、渠道实现就业,就业率不低于90%。城镇失业登记和求职的残疾人及农村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普遍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依法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重残、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社会保障水平。
(四)扶贫。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保障残疾人生活基本实现小康,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基本达到当地平均水平。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力度,对全市1500户贫困残疾人的房屋进行改造或新建。
(五)文化体育。深入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特殊艺术人才,繁荣残疾人艺术创作,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文化艺术作品。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不断增强残疾人体质。发展残疾人体育,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培养输送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2008年北京残奥会。
(六)社会环境。将扶残助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构建关爱残疾人的和谐社会氛围,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环境。
(七)法制维权。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事业法规体系,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加强依法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为残疾人提供优惠、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形成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八)社区残疾人工作。继续坚持我市社区残疾人工作“一个理念、两个整合”的成功经验,完善社区残疾人组织,有效落实各项残疾人政策,在社区逐步实现残疾人家庭康复和充分就业,积极开展社区志愿者助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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