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代理2005年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利息兑付的通知
(中国结算沪业字[2006]69号)
各结算单位:
受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本公司将于2006年5月8日代理兑付所托管的2005年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债券(挂牌名称为“05大唐债”,证券代码为“120506”)2005年度利息,现将有关兑息事宜通知如下:
一、“05大唐债”期限15年,每年付息一次,本年度年利率为5.28%,债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27日,付息日为2006年5月8日,每百元兑付利息5.28元(含税),兑息代码为770506。
二、本公司在确认代理兑息资金到账后,于2006年4月28日通过结算系统进行该债券利息资金兑付,兑息资金于2006年5月8日统一划至各结算单位在本公司的交收账户内,各结算单位须及时对投资者支付。
三、发行人在2006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已刊登“2005年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债券付息公告”,请各结算单位按照发行人公告办理兑息和利息税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