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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代理兑付中国网通应收款资产支持受益凭证(01)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代理兑付中国网通应收款资产支持受益凭证(01)的通知
(中国结算沪业字[2006]74号)


各结算单位:

  本公司受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称管理人)委托代理兑付所托管的中国网通应收款资产支持受益凭证(01)(以下简称“本期受益凭证”)。现将有关兑付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期受益凭证简称为“网通01”,证券代码为“121011”,兑付代码为“12101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本期受益凭证每份兑付本息100元。

  二、本期受益凭证兑付登记日为2006年5月17日,兑付日为2006年5月22日。

  三、本公司在确认代理兑付资金到账后,于2006年5月19日通过清算系统进行本期受益凭证兑付资金清算,兑付资金统一划至各法人结算单位在本公司的交收账户内,各法人结算单位须及时对投资者支付本期受益凭证兑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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