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门牵头,农业部门配合,充分发挥农村地区基层宣传网的作用,利用有限广播等贴近农民群众的有效宣传形式,进行预防艾滋病的宣传;组织乡镇、街道及居委会、村委会设立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的宣传栏、墙报、黑板报、墙体标语等,定期更新宣传内容;艾滋病疫情较重的村至少有5条艾滋病防治知识固定标语或公益广告牌。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开展2次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市、县两级政府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积极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在农贸集市、节假日活动场所等群众集中的地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要编制适合农村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加强贫困地区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农业科技培训、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培训中,安排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内容。
3.加强工作场所和校园宣传教育。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督促、落实本系统内部的各级各类机关、单位在内部的医疗室、阅览室、休息室、职工文化俱乐部等摆放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材料,广泛普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开展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所辖的有关培训机构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作为重要的培训内容。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求职人员免费发放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
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主管部门要依照《
艾滋病防治条例》,指导、督促大中专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有关课程,组织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在校园内外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和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等活动,并进行目标考核评估。共青团等团体要组织青年学生参加社会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活动。
4.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宣传、劳动保障、建设、农业、卫生、人口计生、工商、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部门和团体要认真组织实施《山西省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广泛宣传预防艾滋病知识。农业部门要将艾滋病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内容,将艾滋病知识编入《农民务工培训读本》;建设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作为建筑业农民工教育培训内容;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在岗农民工岗前培训,将防治艾滋病知识作为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2课时;人口计生部门要利用农村计划生育网络,结合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向农民群众宣传艾滋病预防知识。出入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出国劳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司法、公安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被监管人员的常规教育内容。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团体工作网络优势,在继续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活动、“中国职工红丝带健康行动”和“青春红丝带”行动等专项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艾滋病知识和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