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全省水资源初始水权分配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在明晰初始水权的基础上,建立水权转让制度,引进市场机制。要实行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和转让,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要明晰主要河流的初始用水权,以此带动全省水权制度的建立。
3.建立宏观总量控制与微观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取水管理体系。要建立与用水权指标控制相适应的宏观总量控制与微观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取水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制定、完善全省各区域水资源的宏观控制指标和各行业的微观定额指标,将其纳入取水许可管理工作中。要综合采用行政措施、工程措施、经济措施和科技措施,保证用水控制指标的实现。要严格水资源取得和转让的用途审批制度,制定用水权交易市场规则,建立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
4.建立有利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水价管理和用水管理制度。要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水利工程水价管理办法》为依据,深化供水水价改革。要制定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水利工程水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大力推进农业水价改革,积极推行终端水价制度改革。重新核定水资源费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建立和完善节约用水和计划用水管理制度。
5.建立应对水利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等制度。要针对水旱灾害、重大水污染事件、水事纠纷、水利工程遭袭破坏、安全事故等水利突发事件,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水利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纳入日常工作体系,建立预案、预警和反应迅速、组织科学、运转高效的水利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要着力培养一批处理水利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专家,培养工作人员处理水利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6.完善水利移民管理制度。实现由重工程、轻移民向工程与移民并重的转变;从简单移民安置,向开发性移民、投资性移民转变;从忽视生态环境建设向维系良好生态系统转变;从一般性安置解困向增强发展后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转变。重点做好张峰水库等新建工程的移民工作,解决好汾河水库等已建工程的移民遗留问题。
二、水利改革的主要任务
1.加强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化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水行政管理体制。
2.大力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是
水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神圣职责,也是优化配置水资源和建设节水型社会的体制保障。要打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水管理界限,建立起城市与农村、水源和供水、供水和排水、用水与节水、治污与回用一体化管理的城乡水务管理体制。
3.加快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要发挥政府对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水利建设财政投入机制,保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相应增长;要建立健全水利规费征管体系,提升水利规费征收到位率;要努力构建社会资金引入体系,广泛鼓励和引导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类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股份制、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进入水利建设与经营领域。
要建立“稳住一头,放活一片”的水利资产运行体制,实现水利资产的良性发展。即稳住财政投入重大基础设施这一头,放活行业性中介组织这一片;稳住财政投入水管单位这一头,放活水利经营这一片;稳住财政投入搭建引资平台这一头,放活发展民营水利这一片。
4.加快水利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1)推进水利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监督有力,配置灵活”的新体制,使水利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
(2)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推动水利企业的整合、重组和改制,发挥水利国有资产的规模效益。
(3)重点推动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授权经营、权责明确、补偿合理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
(4)加强水利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摸清水利国有资产家底,为深化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基础性条件。推动水利工程的确权划界工作,建立完整的水利国有资产产权体系,确保水利工程的完整和效益的有效发挥。
5.加快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
(1)明确权责,规范管理。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理顺管理关系,强化管理职能,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2)严格资产管理。根据水管单位的特点,分类推进人事、劳动保障、分配等相关制度改革,规范水管单位的经营活动。
(3)推进管养分离。实行水利工程的管理与维修养护分离,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
(4)规范财政支付范围和方式,严格资金管理。根据水管单位的类别和性质,采取不同的财政补助政策的拨款;积极筹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改革财政拨款方式。
(5)完善新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新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体制,实现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
(6)推进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水管单位要通过规范的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改进管理,搞好经营,充分调动各方面管水用水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深化水利科技体制改革。
(1)加大水利科技投入力度,实行项目招投标制。
(2)加强水利科技队伍建设,发挥人才综合竞争力,大力培育中青年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3)加快科技基础条件建设,有重点地建立省级水利科研基地,加快完成省水土保持研究所的搬迁工作。抓好国家“863”、“948”等计划在我省的项目,把有限的投资适度集中,投入到重点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