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到2010年,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60.37%,林草覆盖率达到30.5%。到2020年,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85.02%,林草覆盖率达到45.2%。
5.防洪减灾。到2010年,全省主要河流的干流堤防达标率提高到50%,已鉴定的12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43座小型病险水库全部完成除险加固,抓紧对其他大中小型水库的安全鉴定及除险加固工作。到2020年,全省主要河流的干流堤防达标率提高到80%,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基本完成。
6.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到2010年,在水资源有开发潜力的山区,建设农村小型水利及水库工程,使山区农村的小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达到30~50%。小型水利工程发展灌溉面积96万亩。
7.农村水电发展。到2010年水电装机容量达到40.05万千瓦。水力资源开发程度达到52.6%。
8.渔业发展。到2010年,全省渔业年产值达到4亿元,水产品总产量达到4.5万吨,水产养殖面积达到2万公顷。
9.水文建设。到2010年基本达到水情信息采集自动化、传输网络化、处理标准化;基本达到自动监控全省腹部盆地区域地下水流场和动态。
10.水利信息化建设。基本建成全省水利信息网和安全体系,重点构建水利信息基础设施;健全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体制,营造水利信息化保障环境;全面完成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工程(一期)及其后续工程;基本完成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启动和推动水资源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水质监测与评价信息系统和水利行政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部署其他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在重点部门和单位基本实现水利信息化。
四、水利管理目标
1.水资源管理。初步建立以水权、水市场为基础的流域与行政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和水权转让制度。明晰初始水权,建立水市场,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与优化配置。统筹考虑流域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污水在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农田灌溉用水、工业用水、生态用水之间的分配比例和方案。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稳定农业用水的要求,预留必要的农业用水,防止灌溉用水被盲目侵占,同时建立农业水权有偿转让给工业和城市制度。制定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改善各地生态环境特别是河道的生态用水。制定必要的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合理工业布局,就水建厂。划定一批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
2.水资源保护。初步建立以水功能区管理为基础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加强汾河、沁河等主要河流的源头保护。根据不同水域的功能要求和水质标准要求,确定河流的纳污能力。对入河排污总量进行控制,将排污总量指标进行分配,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提高城市、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率和再生水回用率,建立供水水源地监测体系和保护制度,强化重点岩溶大泉的保护,加强对采煤漏水和矿坑水的管理。
3.洪水管理。初步建立洪水风险管理制度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大中型水库要普遍建立和完善水雨情信息采集、传输、洪水预报和以水库为中心的河道防洪决策支持系统,编制防洪预案。通过现代化防洪管理系统的运用,在出现防洪标准范围内的洪水时,水库安全度汛,河道堤防保安率达95%以上;在出现超标准洪水时,能妥善实施全社会参与的紧急处理、避险办法。在建立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的监测、通信、预警、预报基础上,实施防灾、救灾措施,预防和减少灾害损失。防洪减灾要纳入法制轨道,实施社会化的保险保障制度。
4.抗旱管理。由单一的农业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在全省范围内兴建238处自动测墒站;建立辐射全省的抗旱会商系统;加强抗旱能力建设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开展重大抗旱课题研究;开展城市抗旱对策的研究。
5.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管理。在不同类型区分期、分批开展预防保护和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的基础上,使重点开发建设项目和太行山、吕梁山生态修复取得突破性进展,生态环境明显改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实现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规范化,使全省90%以上县、区达到水利部的规范化建设标准,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审批率、验收率均达到95%以上,水土保持规费征收率达到90%以上,在全省建成11个省级水土保持试点城市;建成覆盖全省范围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实现对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的动态监测与预报,实现监测数据共享及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的监测工作,增强水土保持综合防治和政府生态建设的决策能力。
第四章 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
按照“西引黄河、东抓拦蓄、腹部盆地突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两翼边山全方位实施生态恢复与建设”的总体布局,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建设任务和重大水利工程,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并重、建设与管理齐抓。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
开源是缓解我省水资源不足的重要手段,长远战略是南水北调西线工程,现实举措是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境内水资源,以及黄河干流水源。“十一五”期间,新开工建设万家寨引黄入晋工程北干线和坪上水库等大型水源工程,恋思、石膏山等中小型调蓄工程和文峪河水库管道供水工程;加快南水北调西线一期工程(山西受水区)、吴家庄、柏叶口、芳岱、唐河、松塔、守口堡等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十五”期间开工建设的张峰水库和横泉水库,要在“十一五”建成并发挥效益。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
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建设节水山西的战略决策和水利部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深入学习甘肃张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经验,开展太原市和阳高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全力推进节水山西的建设。要坚持水权水市场理论,以建立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管理制度为核心,合理确定各级用户的用水权指标。研究制定用水权交易市场规则,建立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通过用水权的市场交易,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并引导水资源向节水、高效领域配置,用经济手段激发用水户的节水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继续把农业节水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抓紧抓好。续建汾河、潇河、汾西、尊村等10个大型灌区、50个中型灌区的节水改造工程,新建一批节水增效示范园区。继续实施首都水资源规划项目,使其达到预期的规划目标,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