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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5.林业支撑体系得到加强
  林业科技成果成绩喜人,取得40多项林业科技成果,有30多项获省部以上科技进步奖,实施20个林业重点工程科技支撑项目,建立示范样板林76.2万亩;新建种子园、良种繁育场、母树林5.7万亩,采种基地60万亩,全省年产各类合格苗木21亿株,良种穗条8000万条,采收林木种子100万公斤;全省110个县级林业工作站、1248个乡镇林业工作站、135个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得到加强;林业立法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山西省实施<森林法>条例》、《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等法规;开展了全省数字生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和二类调查等工作;林业信息网络、办公自动化、基础数据管理、重点工程监测等建设顺利开展,“3S”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林业管理水平普遍提高。
  二、“十五”林业建设经验
  “十五”时期是我省林业建设不平凡的五年。是国家林业项目在山西覆盖最多、资金投入量最大、营造林面积最多的五年,是全省各项林业建设突飞猛进的五年。“十五”期间我省林业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生态建设,是全省林业实现突破性发展的重要前提
  “十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林业生态建设。首先国家整合林业工程资源,在全国提出大搞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跨越式发展战略,并增加了大量投入。党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了林业的地位,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林业工作会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把林业生态建设提到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高度,给林业建设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省委、省人民政府围绕中央战略,提出建设“绿色山西”的宏伟目标;召开了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确定了林业建设“四步走”战略;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号召,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开展了扎扎实实的植树造林活动,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绿化成效。
  2.各部门密切配合是林业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了紧紧抓住党中央重视林业生态建设的机遇,为山西争取项目争取投资,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和林业部门密切合作,积极争取,使国家六大工程全部落户山西。在工程实施中,各部门协调配合,狠抓质量。同时,全省上下各部门齐心协力,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审计、稽查部门参与,加大了资金稽查和营造林检查,极大地提高了造林质量,确保了各项工程资金安全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3.大工程带动大发展,是推动林业建设快速发展的有力保证
  “十五”时期,国家在我省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平原重点防护林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六大工程。国家重点工程覆盖了我省115个农业县(市、区),五年重点工程累计完成营造林3016万亩。
  4.注重科学治理,是林业建设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
  我省在实施重点林业工程中总结出一系列好的经验和办法。退耕还林工程总结出“户承包、村申请、乡组织、县管理”的办法,钱粮补助公示,群众口服心服;天保工程实行任务、目标、资金、管理“四到市”,推行家庭托管、个人承包的办法,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农、林、水三家密切合作,互相配合,摸索出干旱沙区多种造林模式,确保了造林质量;三北、太行等重点防护林工程,因地制宜大力推广混交林和近自然林业,造林成活率高,林分质量好等等。
  5.多渠道筹资,是林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支撑力量
  “十五”时期,全省林业投融资总量达到76.54亿元,是“九五”融资总量的4.69倍,是新中国成立50年林业投资总和的2.53倍。特别是国家投资总量加大,达到65.04亿元,占84.97%。国家和地方大量投资,有力地保证了各地林业建设的顺利开展。
  “十五”林业建设的实践告诉我们:面对我省生态欠账大且污染严重的实际,要想加快林业建设,尽快改善生态环境,就必须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对林业重要地位作用的认识,始终把林业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长期不懈抓林业;必须全省上下配合,各个部门齐心协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抓林业建设;必须继续实施覆盖全省的大工程,以大工程带动林业实现大的跨越;必须动员全社会加大投入,大量融资,确保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参与造林能够明显增收;必须自主创新,不断创新政策措施和组织机制;必须持续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严格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确保林业工程质量;必须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双管齐下,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必须兼顾林业产业的发展,使林产品在市场上占一席地位,使林农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使农村因林业而振兴;必须抓住国家发展生态建设的极好机遇,乘势而上,同步发展山西良好生态环境。
  在总结“十五”林业建设成就经验的同时,还必须看到存在的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仍有一部分县区对林业建设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二是投资不足。特别是造林亩投资偏低,与林业生产实际需求差距较大,不能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造林成本的需求。三是新造林地管护问题没有解决。封山禁牧在一部分区域实施不力,野兔危害十分猖獗。四是省直林区职工生活依然困难。省直林区在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后,职工应按公益事业待遇对待,但至今没有解决。五是一些地方林业经营水平不高,自主创新能力差,改革开放意识不强,机制不够完善等等。以上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总结,在“十一五”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努力促进全省林业建设快速和谐健康发展。

第二章 “十一五”林业建设形势分析

  一、“十一五”林业建设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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