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发展骨干企业。在“十一五”期间,要实施“1251”企业成长工程,推动我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我省民营企业的排头兵,着力培育一批技术进步、主业集中、主导产品突出、规模较大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形成全省“三大方阵”的重要支撑和后备力量。即经过五年的精心培育,到2010年,要建成10个产值超百亿元,利税超十亿元,20个产值超50亿元,利税超五亿元的龙头企业,500个产值超亿元的骨干企业,重点扶持1000户成长性强的企业发展壮大,初步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规模企业群体。同时要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向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方面发展,同时注重发展为大型企业配套服务的中小企业,形成产业间的协作。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民营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应尊重在实践中的选择,不搞一刀切。在放手发展独资、合伙、股份合作、中外合资合作等企业的同时,要通过培训学习、典型引路、政策引导等途径,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由个人管理、家族管理逐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与省内外国有资本、外资和其他民间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加强与省上市办、证券机构和深交所的联系合作,积极推荐、辅导和帮助达到上市要求的企业。力争到2010年,股份制公司数量占到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总数的50%,建立起100个体制健全、经营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力争有5个企业成为上市公司。
(三)提升产品质量。要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意识,建立健全生产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体系,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组织开展全员质量管理和全面质量达标活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引导广大民营企业走质量兴企的发展道路。加强对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的扶持保护,实施名牌工程。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开展GB/T19000国家标准、ISO9000系列国际标准和ISO14000国际环境标准的认证工作,到2010年,通过各种国际、国内体系认证的企业达到1000家。
(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十一五”期间,要以提高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民营企业联合建立技术创新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推动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联合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大型企业要建立独立的研发机构,中小企业要走技术引进的路子。要鼓励民营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技术水平,推行质量和环保体系认证,要组织开展彩虹工程,帮助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经济技术合作,解决技术难题。要使民营企业主要行业的物耗、能耗、环保和安全指标基本达到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大中型民营企业要争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十一五”期间,建立技术创新中心和研发机构的民营企业达到300个,信息化示范企业达到500家,大型企业研发费用占到销售收入的3%以上。
(五)加强人才培训。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上,鼓励民营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探索公开招聘制、任职资格制、聘任制、试用制、末位淘汰制、竞争上岗制、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职务和技术职称双轨制等各种有效的制度形式。对民营企业在职人员开展岗前及在岗培训,提高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及操作技能。要不断增加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较高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重,鼓励企业参加银河培训工程和蓝色证书培训工程,每年培训企业家10000名,培训职工50万人次。到2010年,全省民营经济中专及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比例达到10%,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5%,同时使职工中技工的比例显著上升。
(六)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要求,引导企业参加民营企业上网工程,力争到2010年骨干企业全部有自己的网站,规模以上企业全部有自己的网页,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在网络招商、产品营销、技术交流等方面走在中西部地区的前列。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自动化生产,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管理水平,把信息化应用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进而提高企业的自身竞争力。同时,组织实施诚信工程,每年评选、表彰一批诚信守法企业,并在新闻媒体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