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新农村建设为动力,促进民营经济的整体推进
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大力发展乡村民营经济,促进民营经济的协调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农村工业化,带动农村城镇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突出贡献。
(一)以产业化为核心,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要把发展乡村民营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带动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要大力创办农产品加工型企业,增强农村的“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用工业化的理念抓农业,推动农业向集约化、产业化、企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要紧紧围绕我省农业粮、畜、果、菜四大主导产品,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走种-养-加-销-运一条龙的路子,要加强“龙头企业”建设,使之充分发挥市场中介、服务中心等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以特色农业为主攻方向,争取在特色农业、都市农业、生态农业、绿色产品开发和农产品深加工等方面率先取得重大突破,重点发展农产品储藏、保鲜、包装和深加工。要重点发展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高附加值精加工产品,形成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5个农产品加工品牌和10个年产值超5亿元农产品加工民营企业集团。
(二)以适应性为前提,加快发展县域特色经济。要把发展乡村民营企业,壮大县域经济、推进特色经济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要从实际出发,找准区域定位和产业定位,突出比较优势,以特色产品为依托,创办和强化优势企业,做强优势产业。要突出民营经济的作用,引导民营企业突破单纯的资源开发型发展思路,从加工和制造业入手,承接产业转移,以创办和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优秀企业为目的,以附合当地资源优势、产业特点、传统习惯的特色产业为依靠,形成多元优势支柱产业,使县域经济发展真正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三)以工业化为基础,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以工业化为先导,积极推进各类园区建设,吸引和推动民营企业向园区集中,形成集聚效应,壮大园区经济。在园区内,要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以此为依托,吸纳农村服务业和农民进入,逐步向小城镇发展,形成小城镇的特色优势,不断推动小城镇经济发展。同时,要科学制定城镇规划,准确把握功能定位,完善小城镇功能,建立健全社会服务设施,吸引技术、人才、资金和适宜产业向小城镇流动,形成新的、更高层次的农村工业化。
(四)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加快推进“两区”开发的步伐。要本着“强县富民”的原则,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地方经济中的作用,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晋西北和太行山革命老区的开发,全面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高度重视“两区”开发工作,抓住机遇,认真筛选好项目,实现与相关政策的对接,获得各方面支持;要依据自身区位优势,大力招商引资,以开放推动发展,以招商推动发展,搞好资本运作,推动乡村民营经济的发展。
三、以两个基地建设为目标,促进民营经济结构调整的新突破
“十一五”期间我省确立了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发展目标,民营经济作为我省经济建设的强大动力,要注重在两个基地建设的基础上进行民营经济结构调整,要加快改变过于依赖煤焦铁等资源性产业的结构,加速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支柱产业多元化。
(一)统筹发展区域经济。一方面要构建以中南部为龙头,北部和东西两山竞相发展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太原、晋中、临汾、运城、长治、晋城民营经济发展较快、水平较高的地区要以提高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提升产业素质,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接替产业,继续保持领先势头。大同、朔州、忻州、吕梁、阳泉等地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采取优惠措施,主动吸引省内外的资金、人才等要素,加快发展步伐。
另一方面要构建城市、县域、山区各有侧重的区域产业发展新格局。大中城市要重点发展第三产业,延伸传统服务业,拓展现代服务领域,引导鼓励民营经济进入医疗卫生、教育、城市公共事业、金融服务、文化娱乐等新兴服务业,扶持培育物流、信息、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广大的县域、城镇、乡村要充分利用当地的各类资源,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加快技术改造,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更新,大力发展县域工业和特色产业;山区要立足当地资源,紧紧围绕粮、畜、果、菜四大主导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劳务经济和庭院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