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一)改革的目标
通过水管体制改革,力争在3年内,初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和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体制顺畅,机制灵活,队伍精干,管理科学,服务优质,运转高效的目标。
1、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管体制。进一步明确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承担的相应责任。
2、建立科学、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实施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养分离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水管模式,大力推进水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3、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
4、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
5、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
6、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利管理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二)改革的原则
1、坚持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既要确保水利工程社会、生态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2、坚持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相统一的原则。既要注重水利工程建设,又要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在加大工程更新改造与建设投资的同时,加大工程管理的投入,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效益的充分发挥。
3、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既要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又要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使管理责任、工作绩效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
4、坚持改革发展与稳定相统一的原则。既要从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大胆创新,勇于创新,又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时机与步骤,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5、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相统一的原则。既要努力实现水管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又要确保新的管理体制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各县(区)政府对所管辖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负有领导责任,要扶持水管单位深化改革。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负有监督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责任。水管单位(主要指河道堤防管理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及灌区管理单位、泵站管理单位等)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要保证工程安全和正常发挥效益。市内水利工程,跨行政区域的,原则上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