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兰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6]1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兰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06年9月21日市政府主持召开的兰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兰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兰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兰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为了加快建立符合我市实际,充满生机活力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努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甘肃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改革实施方案: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水是人类生存的根本之一。水利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也是促进和保障人与自然和谐,保障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建国以来,我市共兴建了各类水利工程设施2201处,其中:水库11座,塘坝19座,农村堤防86公里,万亩以上灌区19处,各类机电排灌工程2045处(含机电井1285眼),总的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30.47万亩,形成固定资产总值近达10亿元。这些水利工程设施的建成,在抗御水旱灾害,保障农林灌溉、生态环境改善、农村人畜饮水、乡镇供水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构建我市和谐社会,保障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近年来由于我市的大部分水利工程设施设备已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加之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 的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水利工程管理定位不明确,体制不顺,职能不清,权责不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事企不分,机制不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严重不足,经费来源无保障;水管单位自身造血功能不足,供水价格长期低于运行成本,低水价使水管单位长期亏损,影响了水管单位的生存和发展,低水价使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缺乏资金来源,造成老化失修严重,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工程经营管理处于极度困难的境地,已影响到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