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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华蟾素注射液等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华蟾素注射液等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津价医药〔2006〕314号)


市卫生局、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医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华蟾素注射液等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23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为达到GMP标准企业生产的药品执行的价格,对市场上流通的非GMP药品,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针剂下浮40%、其它剂型下浮30%制定。
  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价格中未列入的本次调价药品的其它剂型、规格,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于11月30日前报市物价局申请核定零售价格,在市物价局未核定价格前,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制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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