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加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人员、设施、装备和经费等到位。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支撑中心,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逐步形成覆盖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消防、核工业、建筑、特种设备和渔业等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应急救援体系。整合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完善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各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
(六)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以贯彻实施《
安全生产法》为核心,加快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建设。制定或修订《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等法规和《江西省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实施细则》、《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江西省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江西省职业健康监护办法》、《江西省安全生产风险金实施办法》、《江西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订、修订事故预防与控制、重大危险源、区域安全规划、安全监督管理、应急管理与处置等方面的地方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与规范,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
(七)开展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及成果推广应用。
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资源整合,建立我省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基地,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机制。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的典型重大灾害事故致因机理及演化规律为突破口,创新安全生产理论,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理论体系。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和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加强事故隐患诊断与治理等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理论、交通事故发生机理、预防科学和应用技术、交通安全设施及相关技术标准研究;推进矿井瓦斯、突水、动力性灾害监控预警,以及燃烧、爆炸、毒物泄漏重大工业事故防控与救援等技术研究及相关设备开发。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技术的研究,创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手段。鼓励和支持先进、适用安全技术的推广应用,实施安全技术示范工程,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
(八)强化安全生产培训。
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行业安全管理及执法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员的培训。进一步推进对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强化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重点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建筑等行业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合理布局,完善培训基地建设。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大纲、考核标准、教材和考试题库建设。
(九)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制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规划,逐步建立起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等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倡导安全文化产业,鼓励和支持编制出版安全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等安全文化产品。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计划范围,将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教学内容,强化安全生产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开展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等方面的宣传,创办《江西安全》期刊,普及安全知识。完善与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广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法普法”等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