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加强铁路局、办事处安全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实施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改立交道口工程。加强机车车辆、危险品和特种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在京九、浙赣等主要繁忙干线,逐步建设集安全监测、信息传输、预测预警和抢险救援于一体的行车安全综合监控系统;在其他干线推广应用安全监测监控装备,初步形成铁路行车安全监控系统。逐步建成全路综合移动通信系统和功能完善的铁路行车安全保障体系。
民用航空:建立和完善民航航空安全管理体系和飞行运行监察、航空器适航管理、航空保安等系统。加强机场安全设施建设,在繁忙机场实现Ⅱ类/Ⅲ类运行。加强空管设施建设,完成南丰、南昌向塘、赣州、上饶DVOR导航台建设,南昌增设一部二次雷达系统,更新南昌和赣州地球卫星站和微波传输系统、英国PAE公司12信道共用系统、摩托罗拉800M系统、气象雷达系统、自动观测系统、探测风切变设备等,提高飞行指挥和监控能力。加强航空保安系统建设,在航班运行的机场建立保安监控和反应系统。进一步完善、推广机场鸟击防范信息系统;加强机场设施保障与维护,特别是加强对中小机场的维护投入;完善航空器事故灾难应急计划及设备配备,加强相应培训及演练;加强对通用航空安全管理;中航油江西分公司换代性能优良的加油车。建立航空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的一体化管理。
农业机械:以法制建设和基层管理网络建设为重点,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田检和乡村道路的检查,坚决取缔拖拉机违法载人,“黑车非驾”、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规范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登记入户率和年检率。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培训考试关。抓好重点农时季节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提高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开展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
渔业船舶:加强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渔业生产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测检验,实施渔业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对全省25个经国家船检部门认可的渔业船舶检验局(站),配备和改善检测检验设备,提高检测检验能力。建立一个现代化的渔业船员培训基地,开展对职务船员的特殊安全强制培训。建立生产渔船自救和互救机制,制定生产渔船参与救助损失的补偿措施,建立6个渔业安全救助中心;加强渔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在农业部公布的31座渔港配备安全监控设备,在鄱阳湖、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等五大河流及主要支流渔业水域、万亩以上的大型水库设置113个渔业专用航标;建立渔业船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扩建省级中心站1个,新建11个设区市级和30个县(市、区)级节点;在大江大湖建立31个具有标准化设备的渔业安全应急值班室,对现有15艘渔业执法船上配备和改善救助设备,提高渔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三)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开展重大危险源辩识、分级、监控等关键技术的系统研究和相应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及平台的建设,建立全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和监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推动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监测监控系统。
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特种设备、交通运输、水利和消防等行业和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评估分级、治理和跟踪监督。重点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公路危险路段、铁路平交道口、尾矿库、采空区和仓储区等进行治理。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对象,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治理。
(四)严格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快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配备专业监督和检查装备。开展职业危害登记,建立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登记系统,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严格依法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的审查制度。加强对矿山、建筑、建材、冶金、化工、机械、轻工和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加大职业危害事故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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