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大学生体育场馆及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复函
(闽发改社会〔2006〕1022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批复福建省大学生体育场馆及配套市政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教大[2006]35号)及附件悉。为完善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配套设施,根据省政府省长办公会议[2003]23号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在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内新建福建省大学生体育场馆及配套市政道路项目。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大学生体育场馆及配套市政道路。
二、建设单位: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高校后勤服务工作管理中心。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518亩,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其中:体育场规模20000座,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体育馆规模4000座,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室外标准游泳池一个及附属用房。
配套市政道路两条,其中:明德路长1361米,宽33米;纵向路长592米,宽2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