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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五条 出租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代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税务机关可以单方面终止委托代征,并依法追究代征单位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照《委托代征协议书》规定办理代征业务的;
  (二)代征单位玩忽职守,不征、少征税款的;
  (三)代征单位故意刁难纳税人或者滥用职权多征税款的;
  (四)代征单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征税款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遵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及从化市、增城市地方税务局可参考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综合征收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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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 │ 出租房屋用途 │计税依据(月租金收入,如果有多套出租│综合征收率(未含│
│     │        │   房屋,按合并租金收入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
│     │        │                  │  印花税)  │
├─────┼────┬───┼──────────────────┼────────┤
│ 国内居民 │ 出租 │ 住宅 │未达1000元             │    4%    │
│     │    │   ├──────────────────┼────────┤
│     │    │   │1000以上(含1000元),2000元以下  │    8%    │
│     │    │   ├──────────────────┼────────┤
│     │    │   │2000元以上(含2000元)       │   10%    │
│     │    ├───┼──────────────────┼────────┤
│     │    │非住宅│未达1000元             │   10.7%   │
│     │    │   ├──────────────────┼────────┤
│     │    │   │1000元以上(含1000元)       │   14%    │
│     ├────┼───┼──────────────────┼────────┤
│     │ 转租 │ 住宅 │未达1000元             │    0%    │
│     │    │   ├──────────────────┼────────┤
│     │    │   │1000元以上(含1000元)       │   3.3%   │
│     │    ├───┼──────────────────┼────────┤
│     │    │非住宅│未达1000元             │    0%    │
│     │    │   ├──────────────────┼────────┤
│     │    │   │1000元以上(含1000元)       │   5.5%   │
├─────┼────┼───┼──────────────────┼────────┤
│ 外籍个人 │ 出租 │ 住宅 │未达1000元             │    4%    │
│     │    │   ├──────────────────┼────────┤
│     │    │   │未达1000元的免税房屋        │    0%    │
│     │    │   ├──────────────────┼────────┤
│     │    │   │1000以上(含1000元),2000元以下  │   7.7%   │
│     │    │   ├──────────────────┼────────┤
│     │    │   │1000以上(含1000元),2000元以下的免│   3.7%   │
│     │    │   │税房屋               │        │
│     │    │   ├──────────────────┼────────┤
│     │    │   │2000元以上(含2000元)       │   9.7%   │
│     │    │   ├──────────────────┼────────┤
│     │    │   │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免税房屋  │   5.7%   │
│     │    ├───┼──────────────────┼────────┤
│     │    │非住宅│未达1000元             │   10.7%   │
│     │    │   ├──────────────────┼────────┤
│     │    │   │未达1000元的免税房屋        │   2.7%   │
│     │    │   ├──────────────────┼────────┤
│     │    │   │1000元以上(含1000元)       │   14%    │
│     │    │   ├──────────────────┼────────┤
│     │    │   │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免税房屋  │    6%    │
│     ├────┼───┼──────────────────┼────────┤
│     │ 转租 │ 住宅 │未达1000元             │    0%    │
│     │    │   ├──────────────────┼────────┤
│     │    │   │1000元以上(含1000元)       │    3%    │
│     │    ├───┼──────────────────┼────────┤
│     │    │非住宅│未达1000元             │    0%    │
│     │    │   ├──────────────────┼────────┤
│     │    │   │1000元以上(含1000元)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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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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