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联系部门的主要职责:(1)交流信息、沟通协调相关政策和重大项目,组织安排工作协调会议等;(2)对涉及出口信用保险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联合调研,及时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提出建议;(3)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研究确定的事项,认真抓好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外经贸政策与金融保险政策更好地服务于福建外经贸发展。
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促进福建外经贸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大力拓展政策性金融保险业务,促进福建外经贸发展。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每年根据福建省制定的《重点产品支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将福建分公司当年信用保险额度的70%用于支持《目录》所列产品。
(二)推进闽台经贸合作与交流。
1.鼓励福建企业扩大对台出口。以2005年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福建省对台湾地区出口额1000万美元为基数,力争支持对台出口年均增长率达到30%。对台湾地区买家资信调查费按同等条件下调50%的标准收取。对产品出口台湾地区的企业,适当降低承保标准。
2.鼓励台商来闽投资。在闽台资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同等条件下费率下调20%。
3.推动对台服务贸易平台建设。利用收汇信用保险等专项产品,促进闽台旅游、文化、影视、动漫、体育、会展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三)全方位构建出口信用保险融资平台。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力争每年为福建出口企业提供8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支持,并保持20%的年增长率。
1.推广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保单抵押融资功能,继续加强与银行合作,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2.继续利用船舶建造融资担保、造船预付款保函担保、船东违约保险等产品,为福建船舶修造业提供融资担保。同时,积极探讨向汽车等行业提供类似的融资担保服务。
3.推出特定合同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出口卖方信贷保险等业务,支持解决福建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境外投资以及设立境外贸易网点等“走出去”项目配套融资问题。
(四)利用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综合保险,扶持中小型出口企业做大做强。
为福建中小型出口企业提供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综合保险,降低保险门槛,简化投保手续,推动更多的中小型出口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工具,防范风险,开拓市场,拓展业务,扩大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