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牛养殖业在我区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要认真总结奶牛保险试点经验,完善奶牛保险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商业化运作”的模式,分类分步推进奶牛保险试点工作。在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具有一定规模的奶牛养殖场、奶牛养殖小区推广奶牛养殖场综合保险和奶牛养殖园区综合保险业务;在锡林郭勒盟开展奶牛保险统保工作;在兴安盟探索、完善分散性饲养条件下奶牛保险的发展模式。积极开展对国家重点种畜禽场的保险试点工作。要尽快建立由农牧业、保险、财政、税务等部门和有关龙头企业参加的组织领导机构,整合多方面资源,研究、协调奶牛保险工作。各级政府要集中资金支持奶牛保险工作的开展,实行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保险费用补贴政策,提高奶农的缴费能力。通过全方位开展奶牛保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奶牛保险业务的承保面,健全奶牛养殖业风险保障机制。
围绕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和农牧民增收工程,重点对乳、肉、绒(皮革、皮毛)、粮油、马铃薯(蔬菜、水果)、饲草饲料(特种生物资源及沙产业)六大主导产业提供保险保障,选择重点盟市开展试点,鼓励各盟市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牧业保险试点工作。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通辽市开展肥牛养殖保险和玉米种植成本巨灾保险试点,在鄂尔多斯市开展阿尔巴斯种山羊保险试点,在乌兰察布市开展马铃薯保险试点。贯彻落实自治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06-2010)》,在兴安盟开展林木保险试点。在呼和浩特、包头郊区开展露地蔬菜塑料大棚保险试点,为“菜篮子”工程提供保险保障。要充分发挥农牧业保险公司和有实力、有经验保险公司的技术、机构网络优势和人才专业特长,开发适合地区特点的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农牧业保险产品,建立适合农牧业保险的服务网络和销售渠道。
发展农牧业保险,必须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将农牧业保险作为支农支牧方式的创新,纳入农牧业支持保护体系,明确政策性农牧业保险的范围、支持政策等。要发挥农牧业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引导农牧民投保,鼓励龙头企业资助农牧户参加农牧业保险,组织推动农牧业保险的地区统保工作。财政部门要研究建立政策性农牧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牧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将政策性农牧业保险财政补贴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体系,逐步建立政策性农牧业保险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农牧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并依托有关保险经办机构,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完善多层次的农牧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探索建立各级财政支持的农牧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建立农牧业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税务部门要用足用好农牧业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于保险公司开办政策性农牧业保险业务,在一定期限内适当给予减税或免税政策。充分发挥地方、保险公司、龙头企业、农牧户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扩大农牧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建立具有我区特色的农牧业保险体系。